主要统计指标解释

 

工业生产指数  按国际标准产业分类的大类,包括矿业,制造业,电力、煤气、水,不包括建筑业。工业生产指数反映按美元不变价计算的增加值的变化趋势,采用拉氏公式计算,基期为2005年。

机构数  这里所用的机构的概念大部分情况下指的是经济活动单位,即能够单独核算的、在一个地点经营的、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的单位。

雇员数  指所有在企业中工作的人,包括企业主本人、合伙人、不领工资的家庭成员和所有雇员,但不包括家务劳动者。

工资和薪金 指报告期内用现金或以货代款方式支付给企业雇员的所有款项。款项包括(1)直接工资和薪金;(2)非工作时间的报酬;(3)奖金和小费;(4)雇主直接支付的住房补贴和家庭补贴;(5)以货代款方式的支付。雇员的补偿相当于工资和薪金加雇主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、养老金缴款雇员因此而得到的收益、解雇和辞职时加发的工资。

产出  指企业的工业活动所产出的价值。它包括(1)企业创造的全部产品总值;(2)收到或发出的在产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或库存品价值;(3)为其他部门提供工业生产或服务价值;(4)收到或发出的商品价值减去支付这些商品的数额;(5)报告期内生产单位自己使用而生产的固定资产价值。发出的制成品库存的期初期末差额价值。